Saint Laurent
Balenciaga
Dior
Rochas
Hermès
Nina Ricci
Loewe
Jonathan Anderson
Guillaume Henry
在時尚界,“匹配”就是一切,如果衣服做得不合身,不管看起來多漂亮,最后穿起來都是一團糟。那么,奢侈品巨頭集團有沒有考慮過:設計師與企業(yè)真的很匹配嗎?
近幾年,老牌時尚屋都在走馬燈般更換設計師。遠到Raf Simons接掌Dior、Saint Laurent聘請Hedi Slimane、Nicolas Ghesquiere入主Louis Vuitton和Alexander Wang加盟Balenciaga;近到本季巴黎時裝周上,Hermès換了史上第一位女掌門Nadege Vanhee-Cybulski,Loewe聘用了Jonathan Anderson和 John Galliano回馬槍殺入了Maison Martin Margiela。我想問的是:他們真的是合適人選嗎?奢侈品巨頭集團有沒有考慮過:設計師與企業(yè)真的很匹配嗎?我經常揣摩他們是怎樣做出這些決定的,特別是目前太多的合作并未迸發(fā)出火花。
設計師Match品牌的成與敗
2014年,Rochas任命了Alessandro Dell’Acqua,于是在本季的巴黎時裝周上,它依靠其設計師將可行的個性融入設計中,得以脫穎而出,盡管Rochas并不那么大牌。而Alexander Wang任職的Balenciaga至今卻仍還未能分辨其自身的風格—盡管這個品牌賣的還不錯。同樣,Hedi Slimane效力于Saint Laurent,在本季巴黎時裝周Saint Laurent的秀場,坐在我身邊的一個素不相識的外國時裝編輯跟我討論了一個簡單的問題:“這是Saint Laurent的風格嗎?”我想可能不是。
當然,實現(xiàn)“匹配”有多種途徑。例如就任于Dior的Raf Simons,自他上任以來連續(xù)幾季的作品是其個人的執(zhí)念與Dior審美觀的結晶,Simons調整自己以便適應品牌,同時也由內而外改造了這個品牌?,F(xiàn)在看來,絕對可以說Raf Simons×Dior是個成功的個案。本季的另一個成功案例就是Nadege Vanhee-Cybulski,并不說前任Christophe Lemaire不好,只是他那種落拓隨意風格與Hermès品牌Match得不太成功罷了。之所以說Nadege Vanhee-Cybulski成功,得益于她與Hermès之前歷任設計師最大的不同,她并沒有成立個人品牌,沒有鮮明的個人設計風格,這一點保證了她可以全身心地投入到Hermès的風格中。這一季的秋冬新裝在品牌一貫優(yōu)雅的基礎上向現(xiàn)代極簡主義推動,用幾件皮裝突顯出品牌核心價值—“皮革制品造就運動和優(yōu)雅之極的傳統(tǒng)”。而在Nina Ricci的天橋上,干澀而過于簡約的手筆將這個本為人熟知的性感與女性化的品牌風格抹得干干凈凈,使得Guillaume Henry入主品牌后的首個系列顯得十分呆滯,不復以往水滑光鮮。
“砍樹”風行的得與失
對于設計師和品牌的“匹配”,還有一種方法就是改變服裝或品牌,以適應設計師個人的創(chuàng)意世界。問題是,能改變的也就這么多,走到極端只能把一切都打破另起爐灶,對于如今的時裝界來說,“砍樹”極為風行。層出不窮的設計師們,例如Slimane、Wang和Loewe的Jonathan Anderson,已將其各自品牌“夷為平地”然后重新塑造。新的設計師,新的開始,通常,也換了新標志、新的店內裝潢和新的廣告。總之,一個全新的設計師昭示了一個全新的品牌風格。在此之前的米蘭時裝周上,Gucci正在Alessandro Michele的引領下經歷著這種變革。新系列會以Michele的名字上市,Gucci的旗艦店也正在全球范圍內進行改造,與已建立個人審美觀的大牌明星不同,沒人能質疑Michele是否真的適合Gucci。John Galliano在其頗具說服力的品牌高級定制首秀后,這次的成衣首秀重新玩起了戲劇化手段,就讓人很摸不著頭腦。而Jonathan Anderson認為Loewe必須一夜之間從根本上擁有一種時尚文化,其實這并沒有錯,當進入一個品牌,設計師必須想辦法使這個品牌長盛不衰。這大概正是設計師們要解決的問題,從而完全控制自己時尚領地的原因所在。Anderson是相對幸運的一個,因為Loewe的時尚風格本來就朦朧虛無。最壞情況也就是,Loewe成為了Loe-who? 如同Gucci一樣,Loewe給了Anderson充分自由,他可以根據自己的想法創(chuàng)造和編輯該品牌的歷史并進行重塑,甚至可以改變標簽的標志設計。曾經,Saint Laurent的商標改變成了載入時裝史冊濃墨重彩的一筆,這些商標都是受人尊重和愛戴的具有深遠影響的遺產。而Anderson的改變并沒有遇到類似Slimane在去掉Saint Laurent品牌名稱的“Yves”所引起的軒然大波。
設計師開創(chuàng)振興品牌的先河,并不一定出于責任感和尊重意識,更多的是看重支付的股利,任職期間的銷量增長才是他們更為關注的問題。這個時候,設計師與品牌的磨合就至關重要,除非那些客戶并不在乎設計師是否適合這個品牌,他們只在乎衣服是否合身,更不在乎標簽是什么。所以,設計師盡可以說,“我看中的是現(xiàn)在和未來,”可是,若沒有過去的風格基礎,你又憑什么來抓住原有的客戶和可期待的未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