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要界定時裝設計是不是抄襲太難了。音樂創(chuàng)作尚有所謂“8小節(jié)以上雷同”算作抄襲的基本規(guī)定,時尚界鬧騰了這么些年,在“抄襲”這個問題上卻還是曖昧不清模棱兩可。
上個月,我的一個設計師朋友在微博上喊話,說國內某著名男裝設計品牌抄襲了他的作品,還拍下對比照片來做證物。
事情鬧得不大不小,“圈里”人士也討論得熱火朝天,觀點無非以下幾種:一、被指名的品牌哪款設計不是抄名家,你能被抄到應該倍感榮幸;二、品牌無恥,中國設計無望;三、沒什么好大驚小怪的,時尚界抄來抄去,本來就是常態(tài)。
這個本來也算是行業(yè)丑聞的事件,在兩天之后就偃旗息鼓了。時尚媒體視而不見,涉案各方也鳴金收兵了。朋友私下里告訴我––對方已經(jīng)打來電話道歉,相關產(chǎn)品將立即撤柜,被發(fā)現(xiàn)抄襲多款設計的主創(chuàng)設計師將被嚴肅處理。如此而已。沒有更多明確的交代,所謂的嚴肅處理,很可能也就是按照“內部”事件處理,低調解決。
朋友開始有些義憤填膺,不過細想下,這事兒原本也沒法嚴肅處理。畢竟,要界定時裝設計是不是抄襲太難,太見仁見智了。音樂創(chuàng)作尚有所謂“8小節(jié)以上雷同”算作抄襲的基本規(guī)定,時尚界鬧騰了這么些年,在“抄襲”這個問題上卻還是曖昧不清模棱兩可。
比如前段時間發(fā)生在法國版《Vogue》主編卡琳·洛菲德(Carine Roitfeld)與時裝品牌巴黎世家(Balenciaga)之間的糾紛。先是前者被后者拉入秀場黑名單,傳說是因為Carine向Balenciaga借了一款大衣拍照,事后卻沒有立即歸還,不久Balenciaga就發(fā)現(xiàn)對手品牌Max Mara的成衣中出現(xiàn)了十分類似的設計,盛怒之下的Balenciaga立刻就跟法國版《Vogue》及Carine Roitfeld本人劃清了界線。無論真相如何,兩者的尷尬都顯而易見,Balenciaga因為缺乏證據(jù),根本無法指責Carine及Max Mara是在進行抄襲;而另一方面,Carine也無法提出反面證據(jù)來證明自己的清白。
事實上,在任何行業(yè),富有創(chuàng)造性的天才永遠都是少數(shù),大部分人干著的工作多少都帶著抄襲他人成果的痕跡。在時尚行業(yè),尤其如此。人們還為此列出了五花八門種類繁多的名目來洗清“抄襲”嫌疑。
第一種:借鑒
時尚圈一直有個未能被解釋的謎題,那就是設計元素明明千變萬化,為什么最重要的那幾個設計師總在同一季選擇一些完全相同的創(chuàng)意?時尚真人秀節(jié)目《Project Runway》中評委給選手的建議也許可以作為一部分解答:“一名優(yōu)秀的服裝設計師,除了擁有過人的設計天賦,時刻關注流行趨勢也是必備的技能。”可見時尚領域,借鑒學習本身就歸屬設計的一部分。
問題在于,借鑒到什么程度才能算作抄襲?最近幾年最明目張膽的“借鑒”案例,當屬Marni對Prada的亦步亦趨。同為意大利品牌,基本上Miuccia Prada在秀場上玩出什么花樣,下一季的Marni就會照單全收。前不久Alexander Wang與其好友Balmin設計師分別推出破洞衫,相似得讓大家懷疑兩人是不是共用一個腦子。且不說這是否是他們計劃內的刻意為之,如此粗暴的創(chuàng)意雷同,本身就是和消費者開的大玩笑。
第二種:復古
內行看門道,外行看熱鬧。每年的時裝周都搞得轟轟烈烈,內行關注的卻只是面料選擇、剪裁技巧、制版工藝等等有沒有革新性的突破––這些細節(jié)才是行家的興奮劑。然而技術和藝術創(chuàng)新的任務如此艱巨,絕不足以支撐起每年兩季外加高級定制的時裝秀。
設計師們能做的,除了滿世界拼命找靈感。最有效的解決方案莫過于回顧過去,向前人取經(jīng),把曾經(jīng)大熱的流行元素從舊書堆里翻出來,稍微改頭換面,又重新推向市場。由此造成的結果就是,時尚陷入了幾年一輪回的怪圈––如果你有什么過時的衣服,千萬別丟掉,再過幾年它一定會再次流行。
第三種:高街Hi-Street
與其說高街品牌抄襲大牌設計不是一天兩天,不如說高街本身就是在漫長的品牌抄襲史上發(fā)展出來的。
西班牙高街品牌Zara在其最新發(fā)布的產(chǎn)品圖冊中,有兩件連衣裙,分別以小貓和燕子為圖案。就連不怎么明眼的人也會發(fā)現(xiàn),無論圖案還是配色,它都像極了Miu Miu才剛剛在秀場上發(fā)布的系列作品。面對一片質疑聲,Zara回應道:“我們是從時裝秀T臺上獲得的靈感,可不是成品抄襲?!?/P>
H&M、Zara、TopShop……,這些品牌的分析師占據(jù)著秀場前排的黃金位置,兩三周后就將深得各大設計師精髓的相似產(chǎn)品推向市場,比大牌早上六個月不說,價格還出奇便宜。這樣的現(xiàn)象,普通消費者自然是不會抵制的,而“被高街”的大牌除了叫苦不迭,也只能束手無策。一方面技術上很難界定這些是否構成侵權,那么多相似產(chǎn)品需要一件一件告下去,可是件苦差事。另一方面,誰知道他們自己又是從什么地方借鑒了哪些元素呢?
第四種:山寨
不用去各大城市批發(fā)市場,單是翻開八卦小報,一件件山寨禮服都可以把你刺得眼睛生疼。劉亦菲的山寨禮服事件牽扯出一大批“涉案”女星,人們驚訝地發(fā)現(xiàn)原來除了批發(fā)市場屢見不鮮的水貨A貨超A貨,中國的整個服裝設計界都無法跟抄襲撇清關系。為劉亦菲制作山寨禮服的樊其輝也算制版名師,他承認許多大陸明星都拿著秀場照片找他仿制禮服,卻不承認自己做的事情是在抄襲。
所謂山寨,其實是美其名曰,多半是原樣抄了人家國外的設計,再畫蛇添足加點累贅,一切好像就名正言順了。比如著名的“春晚唯一指定禮服”玫瑰坊創(chuàng)辦人郭培,算是“國家級”著名設計師了,但她的設計總是“很不湊巧”地撞在Dior、Jean Paul Gautier、Valentino好幾年前的刀口上,原因到底是什么,別問我,自己想答案。(新浪網(wǎng) 作者:Chris Tang 時尚觀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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